福建省東南電化股份有限公司
公寓小食堂對外承包經營比選文件
福建省東南電化股份有限公司作為比選人就生活區小食堂對外承包經營項目通過邀請比選方式選定承包人,現將比選有關事宜規定如下:
一、項目名稱
福建省東南電化股份有限公司公寓小食堂對外承包
二、對參選人的資格要求
1、參選人須為合法注冊的法人單位,擁有餐飲經營管理資質具有餐飲行業經營許可證照,擁有經營企(事)業食堂經歷的優先。
2、參選人應具備有效的衛生許可證,并具備經營職工食堂的經濟實力(周轉金)。
3、參選人在參加比選人比選時,應具備合法有效的法人授權委托書(指非法人代表到場)。
4、參選人中選后,食堂的日常管理由中選人法人代表委托專職經營經理負責,法人代表仍為比選人食堂的第一責任人。
5、經營業績好的參選人,可做為優先考慮承包的條件之一。
三、承包經營地點及經營模式
1、承包經營地點:比選人公寓小食堂位于福清市新厝鎮福建省東南電化股份有限公司公寓內。面積約150平方米。
2、經營模式:承包人實行自主經營,盈余歸己,虧損自擔。
四、經營期限
參選人中選后,試營業期為三個月,試營業期滿,經比選人考核合格后,承包經營期轉為一年(含三個月試營業期)。
若在合同期滿前一方欲終止合同,應當提前兩個月通知對方。
試用期結束考核標準:
1、各種證件是否齊全;
2、服務態度(職工反映情況);
3、食品質量、價格、數量情況;
4、衛生執行情況;
5、合同執行情況。
五、承包經營合同的主要內容
1、經營范圍:公寓小食堂主要擔負著公司公寓職工及不當班職工的餐飲服務,主要滿足供應甲方非當班職工三餐和晚班下班職工的夜宵; 可兼營小炒、風味小吃,零售糕點、飲料等食品和生活日用品,及其它方便職工生活的服務。
2、經營要求:公寓小食堂主要經營對象是我司員工及家屬;在保證餐點衛生、質量、數量前提下進行經營活動。員工可使用食堂消費卡刷卡消費。 承包人也可以提供自己特色經營方案供比選人選擇。
3、比選人為承包人提供餐廳、廚房等必備場地,對比選人提供的建筑物,承包人要嚴格管理、妥善保管使用。
承包人每月要向比選人繳納場地使用費(2000元/月)在每月財務結算時,承包人要以轉賬或現金形式向比選人繳納該費用。承包期滿,設備應確保完好歸還,若有損壞,照價賠償。
4、承包人必須確保所采購糧油、蔬菜、調味品等原材料符合國家衛生標準,大宗食品采購均要求從合格供應商、廠家及正規渠道進貨,并保留采購憑證接受比選人的監督檢查。
5、每月最后一天為餐卡費用結算日,根據小食堂刷卡機系統報表的相關數據進行結算。比選人在收到承包人稅務發票后,以轉帳方式將結算額支付給承包人,發票稅由承包人負責。
6、就餐等消費可采用刷卡制,承包人在經營期間由甲方配備專用餐卡刷卡機系統給乙方使用,乙方需妥善維護,所發生的維護費用由乙方承擔。
7、承包人經營所發生的水、電費按實際消耗數每月向比選人繳納,水費單價:2.81元/噸,電費單價:0.6236元/度。如國家對水電價格進行調整,則水電單價也相應的調整。承包人所使用的液化氣燃料費用自行承擔。
8、承包人必須遵守比選人公寓的有關規章制度和食堂崗位職責,確保小食堂按時正常營業。對可能發生無法保證按時營業的突發事件,應制定相應的應急預案并及時啟動應急預案,保障職工就餐等需求。
六、承包人人員要求及經營條件
l、承包人應至少配備一名經營經理,負責小食堂日常管理;廚師、工作人員若干名。
2、承包人的技術水平和服務質量能夠適應企業后勤保障(就餐)的需要。
3、參選人參加參選需在參選截止時間前交納參選保證金人民幣1萬元(壹萬元整),若中選,參選保證金直接轉為承包經營質押金;若參選人中選后,不履行承包合同,參選保證金將不退還;若參選人未中選,參選保證金將在確定中選人后七個工作日內無息退還。
4、參選保證金提交的方式:從參選人所在地企業基本賬戶銀行以電匯或銀行轉賬的形式,匯到比選人指定的參選保證金賬戶。
參選保證金賬戶:
開戶名稱:福建省東南電化股份有限公司
開戶銀行:建設銀行福建省行營業部
帳 號:35001002406052517017
參選文件須附參選保證金銀行回單復印件(加蓋企業公章)。
比選人將拒絕未能按要求提交參選保證金的參選文件。
如有下列情況之一,比選人將沒收參選保證金:
⑴參選人在參選有效期內撤回其參選文件;
⑵中選人未能在規定期限內簽署承包合同書;
5、繳納承包經營質押金人民幣1萬元整,作為執行合同有關條款的保證。承包合同期滿,若沒有發生違反合同條款時,承包經營保證金予以無息退還。
6、參選人中選后,要與比選人簽定食品安全責任書。
七、參選人需提供的參選文件及編制要求
1、對比選人的比選文件是否確認響應。
2、參選人需向比選人提交的資質材料
⑴ 參選文件內應附上參選人的相關資質證明復印件提供有效工商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衛生等許可證、餐飲經營許可證、含食品加工專業資質,食品從業人員資質證書等,原件備查。
組織機構代碼證、衛生許可證復印件要加蓋公章(中選后需驗證原件)。
⑵參選人企業簡介、提供近三年承包經營類似企業的經營業績(附合同復印件并加蓋公章);
⑶承包責任人身份證復印件(原件核對,如參選人代表不是法人代表,須持有《法人代表授權委托書》)。
⑷根據本比選文件要求參選人認為需要提供的其它材料。
3、經營方案
⑴食堂經營管理模式及管理機構組成;
⑵食堂經營策劃方案;綜合說明:含承包經營總體計劃、管理模式及實施辦法;
⑶經營風險承擔、安全服務承諾書。
⑷承包經營方案設計:要求專業、務實,內容涵蓋經營活動的全過程,應盡可能體現自身的經營特色及長處。
4、參選文件的密封與標志
(1)參選文件均應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料打印或墨水書寫,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人簽署。參選人應將全部參選文件密封在同一個包封內。
(2)封面應標明參選項目名稱、參選單位、法人簽章、參選日期。參選文件使用大號信封袋裝,封口處加蓋印章。
(3)以上參選文件需一式叁份。參選文件應按時密封送達比選人紀檢監察室。
八、承包經營管理內容及標準
1、承包經營管理要求
⑴承包人應做到按《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以及國家、省、市其他衛生許可要求對食堂環境、個人以及食品衛生進行管理。食品價格實行明碼標價,不得購買并銷售霉變過期和三無食品。
⑵承包人應承諾采購的食品原材料符合工商、衛生部門規定的標準,渠道可供比選人查詢。比選人有權要求承包人提供其食品原材料的來源根據,并作相應的跟蹤。承包人應承諾不得使用地溝油等有害人身健康的原料及食品,一經發現,比選人有權立即解除合同,并追究相應法律和經濟責任。同時做好食品留樣、臺帳和動物檢疫證登記和生、熟食品分開。
⑶承包人要及時在售菜臺上方整齊公示飯菜的出售價格。
⑷承包人所有工作人員須持《健康證》上崗,并每年做一次身體檢查(體檢費用由承包人承擔),體檢項目包括《食品衛生法》所規定的檢查項目。承包人所有工作人員在上崗之前,需將《健康證》原件交由比選人確認。
⑸承包人必須向比選人提交食堂人員花名冊及身份證復印件(原件備查),崗位分工情況表,食堂工作人員上崗資格證復印件(原件備查)等證件。經營過程中,若食堂工作人員發生變換的,必須及時報比選人確認后上崗,且變換的人員必須符合上述比選要求。
⑹承包人負責食堂的飲食安全衛生,簽訂合同時還須與比選人簽訂飲食安全衛生責任狀。比選人嚴格執行事故責任追究制度,在承包經營期間,若因承包人原因出現經福州相關部門認定的重大飲食安全或其他安全事故,導致人員傷亡或群體性食物中毒的,由承包人承擔一切責任和經濟損失,比選人有權無條件終止合同。
⑺比選人食堂門市不對外開放,食堂建構筑物不可改變結構或挪作它用。承包人不能利用比選人資產搞不法經營。一經發現,比選人有權取消其承包資格,則視為違約并沒收履約保證金,并給予經濟處罰或訴諸法律。
⑻承包人的所有工作人員,在正式開業前需辦妥食堂合法經營所需的各類證照,上崗時統一著裝,佩帶識別標志。勞動安全防護用品、食堂員工勞保用品及員工統一專業著裝等由承包人自理。
⑼承包人必須保持小食堂的整潔衛生,必須每天對小食堂內部等進行清掃,費用由承包人負責。對經營服務范圍內外的環境衛生實行責任制包干,所有在用炊具及公用餐具要定期清洗、消毒,并做好消毒記錄。經常保持包干區域衛生和個人衛生達標。比選人將定期或不定期委托衛生防疫部門抽檢食品及食堂使用的器皿、食品加工場所等的衛生情況。
⑽比選人將定期或不定期檢查飯菜質量、數量、價格及服務情況,并將有關信息通知經營者,承包人應聽取意見,采取有效措施及時整改。
⑾小食堂內外保潔、垃圾清運(送至指定的垃圾存放處)、食堂安全保衛等工作由承包人包干。
⑿承包人工作人員應熱情禮貌服務,不得與比選人的職工爭吵或打架,承包人對其招聘的工作人員的行為負有連帶責任。
⒀承包人在經營管理期間,不得擅自改變經營場所結構、形狀或餐廳布局。確有需要改變時,需報比選人審批。
⒁比選人管理人員檢查工作時,承包人應予配合,如遇緊急突發事件應及時通報比選人。
2、處罰措施
⑴承包人必須在合同規定的時間,在承包經營場地試營業,提供餐飲服務。
⑵比選人按季度定期或不定期對承包人的經營活動進行考核,如果發現承包人存在違反本比選文件的有關規定,必須及時進行整改,同時比選人將進行相應的處罰。連續三次整改不合格,比選人將有權無條件終止合同,承包人應在接到比選人通知后一個月期限內協助比選人食堂的設備和物品進行清點,辦理移交手續。逾期移交,每逾期一天,須支付比選人人民幣500元作為違約金。
⑶拖延提供《健康證》時間超過一個月或任何工作人員未辦理《健康證》而上崗,承包人須向比選人繳納罰金人民幣300元/人次。
⑷承包人提供的食品及使用的器皿、食品加工場所等的衛生情況存在不合格之處,承包人須向比選人繳納罰金人民幣300元/次。
⑸承包人承包經營期間內不得擅自以任何形式處置承包經營場所及其中的固定資產,對所提供的建筑物不得擅自改變結構,確有需要改變時,需報比選人審批。若違反,比選人有權要求承包人恢復原狀并支付違約金。
⑹承包人未能按時營業而導致比選人職工就餐受到較大影響(不可抗力除外),須向比選人支付每次500元違約金。
⑺承租期間,承包人經營過程中未執行《食品衛生法》等要求,發生食物中毒、傳染病傳播等責任事故的情況,比選人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因解除合同給比選人帶來的經濟損失由承包人承擔。同時,承包人還承擔與事故相關的其它所有費用,并獨立承擔民事、刑事責任。
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小食堂無法正常開業或經營,承包人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比選人有權無條件終止合同。
⑻承包人承包經營所發生的水電費用應及時向比選人繳納,每延遲一天按千分之五收取滯納金。為保證食堂的正常生產經營,比選人有權從承包經營保證金中直接扣減。
⑼承包期滿后不再續約的,承包人應在接到比選人通知后一個月內協助比選人對廚房、食堂的設備和物品進行清點,辦理移交手續。逾期移交,每逾期一天,須支付比選人人民幣500元作為違約金。
九、評審標準和方法
⑴由比選人公司有關部門組成評標小組。
⑵本比選項目采用的評標辦法:綜合評估法(評標標準見附件)。
⑶比選人將首先組織評標小組成員和職工代表實地考察參選人正在經營的食堂現場,為此參選人應將實地考察資料另設一袋,與參選文件同時送達。需提供的考察資料有:供考察的1-3家食堂名稱、地址、營業時間、中選通知書或合同復印件(原件待考察人員達食堂時提供),比選人將抽1或2家考察)。
⑷評標、定標工作由比選人評標小組負責。
十、時間安排:
1、2017年9月7日9:00發放比選文件。參選人應仔細閱讀比選文件,自行踏勘現場。
2、參選文件提交地點及截止時間:
提交參選文件的截止時間(參選截止時間):2017年9月20日17 時00分。
提交參選文件的地點為:福建省東南電化股份有限公司紀檢監察室(公司辦公大樓五層東邊)。參選人的法定代表人(應隨帶本人身份證及營業執照副本原件)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委托代理人應隨帶授權委托書、本人身份證及營業執照副本原件)到場現場核驗身份,否則參選文件不予接收。
3、開標及評標時間:比選人另行安排。
4、參選有效期:為參選截止時間后1個月。
5、確定中選人后五日內承包人進場,做好開業前準備工作。以及對固定資產、低值易耗品清點移交等。
6、本承包項目試營業時間:2017年10月8日。
比選人:福建省東南電化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福清市江陰鎮江陰工業集中區國盛大道3號
郵 編:350309
電 話:13600852194
傳 真:
聯系人:林先生
詳細公告及附件下載:福建省東南電化股份有限公司公寓小食堂對外承包經營比選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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